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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离婚律师咨询网
发表时间:2007-10-11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民与扶养人之间本来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遗赠和扶养是通过协议而产生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注明年、月、日,当事人要在协议上签名盖章。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是不同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签订后生效;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须受遗赠人同意,自遗赠人死亡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