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目前法律界和实务界尚有争议,这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屋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婚后取得产权证这一事实决不意味着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婚后向夫妻共同财产形式转化。所以处理此类问题时,还是应当认定为归属夫妻一方所有为宜,但婚后偿还的贷款和房屋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是部分共有关系,将婚前与婚后分别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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