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1-11 来源:北京新闻
小韩伪造妻子的授权委托书和自己的父母分房产,后被提出离婚的妻子发现。由于他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法院的审判秩序,昨天,被判决离婚后,小韩当场被朝阳法院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听到这个结果,韩某的前妻李某激动得痛哭起来,“这是法律对他应有的惩罚,他们一家都欺负我,今天真是重见天日了!”但她也说,看到前夫被拘留的场面,她并不高兴,毕竟夫妻一场。
2006年8月8日,原告韩某夫妇将儿子小韩及儿媳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韩某夫妇称在2002年,他们与小韩夫妇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定福庄的一套房屋,两原告出资13.5万元房款和1.5万元装修款,二被告出资6.8万元房款和1.5万元装修款。去年9月7日,该案开庭时,小韩持妻子李某的授权委托书出庭,认可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调解书上法院确认了房屋归原、被告四人按份共有,其中韩某夫妇享有64.4%的份额,小韩夫妇享有35.6%的份额。
2006年11月1日,儿媳李某因感情不和,将小韩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小韩出示了法院的调解书,称房产问题已解决。李某才得知曾有房屋所有权诉讼并已达成调解。12月2日,李某对上一房屋纠纷存在伪造委托手续的情况向法官进行了反映,法官当即出示了该案的委托手续、庭审记录等材料。但李某称其从未知晓有过该案,也未委托小韩到法院应诉,是小韩伪造委托手续。2006年12月14日,法官传唤小韩到庭,小韩承认:接到法院传票后,并未告知李某,也未转交诉讼材料,也未接受过李某的委托到庭应诉,法院的调解书也未给李某,称委托书是其父母的律师给他的。“律师让写什么我就写什么,我就签了我的名,不知道谁签了李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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