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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调查:结婚3年离异居首

文章来源: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网
发表时间:2007-4-9

                     北京离婚调查:结婚3年离异居首 7年分手占五成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离婚“之痒”缩短 七年变成三年  

    2006年法院抽样:七年内分手的近五成 其中结婚三年离异居首位

  民政部门:婚后三年分手排第一 

  社会学家分析认为年轻人对待婚姻态度比较随意,处理问题时手段欠缺,导致草率结婚草率离婚。

  “我们离婚吧!”以前的婚姻往往在结婚的第七年最容易终结,所以有“七年之痒”的说法。 
 
而如今,“三年之痒”已经取代了“七年之痒”。

  近日,记者从本市5个区的人民法院及市民政局管理处2006年离婚的数据中分析得知,婚后第三年夫

妻最容易离婚。因家庭琐事而闹矛盾、草率结婚草率离婚、性格不合成为引发离婚风暴的主要导火索。

                                       现状

  结婚三年就离婚排名位居第一位

  日前,记者从本市5个区的人民法院中,随机选取了300个2006年法院作出判决的离婚案例。

  经过统计和调查,发现共有140对夫妻在结婚7年内走向了分手,比例达46%。而在这140对离婚的夫妻

中,又有27对是结婚第三年离婚的,位居第一;结婚第七年离婚的有20对。

  另据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2006年离婚登记数据分析,去年全北京共有24952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

结婚7年内离婚的占40.2%,而这其中,结婚3年就分手的达2259对,排名第一;结婚7年离婚的有1100对,

排名第六位(详见边栏表格)。

  分析

  对待婚姻较随意草率结婚草率离

  这样的统计结果着实让人惊讶,如今的婚姻怎么变得如此脆弱?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谁都不

愿委屈自己,好聚好散已经成为大部分人的婚姻理念。

  同时,许多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比较随意,把婚姻当“过家家”来看待,在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

导致草率结婚草率离婚,这些都是导致“七年之痒”变“三年之痒”的内在原因。

  另外夏教授认为,年轻人在处理问题的手段上还有欠缺,而且年轻人的青春期后移,即生理上成熟了

,但心理仍未“断乳”,这样必然会带来很多矛盾。

  当婚姻从蜜月期进入到问题期后,双方如果不互谅互让,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很容易给婚姻带来危机。

这时,应该珍惜彼此的感情,彼此相互尊重,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否则一旦错过了整合巩固期的机会后

,婚姻就真的如大江东去,一去不复返了。

  打官司闹离婚原因排行(140对夫妻)

  第一名家庭生活琐事

  (48对比例:34%)

  案例

  2004年,同是1979年出生的胡先生和徐小姐携手走向了婚姻殿堂。婚后,胡先生认为徐小姐脾气太暴

躁,老是为了一些诸如谁干家务活、关心自己与否等琐碎的小事发生争吵,进而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工作

。在婚后第二年,双方走上法庭离婚。

  夏学銮教授分析,有些年轻人在结婚之前,在自己家里什么活都不干,但结婚之后却什么事都要亲自

动手。有的男方不愿意做家务活,而女方因平时被娇惯或追求平等的意识,使得心理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

,“战争”就这样一次次上演。

  婚后双方应该有家庭责任意识,主动去承担家庭责任,互相奉献。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协议,把各自

应当承担的家庭责任划分开。

  第二名草率结婚草率离婚

  (32对比例:23%)

  案例

  2000年6月,谷先生与李小姐开始同居,12月份两人登记结婚。但因为婚前认识的时间太短,感情基

础不牢固,两人婚后经常发生矛盾。2004年,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

  点评

  重光律师事务所秦伟律师说,据法院的离婚案例显示,基于这个原因离婚的大部分当事人都是在别人

的介绍下,认识的时间很短,通常都不超过一年。

  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的李紫薇认为,很多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致使

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发生矛盾又不懂得自我调适和谅解,缺乏社会责任感,非常容易草率离婚。

  第三名性格不合

  (27对 比例:19%)

  案例

  陈小姐与韩先生2004年12月结婚后,韩先生就“坚持”每天玩电脑游戏到12点,影响了陈小姐的睡眠

。为了类似的小事,两人经常拌嘴。

  最终两人因离婚走上法庭。

  点评

  夏教授认为,所谓的性格不合从深层次来分析,应该是在家庭中的两个人各自的需要发生了冲突。

  秦伟律师指出,婚姻需要理解和忍让,更重要的是经营。

  第四名经济矛盾

  (6对比例:5%)

  案例

  1999年,白先生和郝女士迎来了生命中第二次婚姻的春天。未曾想到,2003年双方在白先生一笔52万

元拆迁款的使用上,产生了矛盾和分歧,白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

  点评

  夏教授指出,家庭是一个共同体,感情才是第一位的,如果为了经济问题而走向离婚,那么这个家庭

就只算个独联体。夫妻双方过日子,经济是个大事,但绝对不是首要问题,两个人可以互相商量,使财务

公开透明。

  其他原因(27对比例:19%)

  因为家庭暴力、性生活不和谐、一方的不良嗜好等原因而离婚的,在调查中也有一小部分,但都不是

7年内离婚人群离婚的主要原因。

  数字说婚姻

  市民政局2006年离婚登记数据排名表:

  登记 存续 离婚 排名日期 时间 数量

  2004年 3年 2259对 1

  2005年 2年 1878对 2

  2003年 4年 1538对 3

  2001年 6年 1185对 4

  2002年 5年 1102对 5

  2000年 7年 1100对 6

  市民政局2006年办理离婚登记的24952对夫妻中:

  970对

  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52对

  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宣告终结

  2天

  最短的婚姻关系仅仅维持了两天

  11对

  在“百年一遇的吉利日”——2006年6月6日结婚的,有11对已办理了离婚登记,其中最短的婚姻只维

持了23天。

  案例说婚姻

  二人领完结婚证临办仪式却分手

  2006年1月,付小姐与于先生登记结婚。登记后,双方就结婚仪式进行了协商,定于5月份举行结婚仪

式。但临近办仪式时,于先生突然提出了其他的要求,付小姐无法接受。为此,这对夫妻最终分道扬镳了

  领完证突然要钱新娘一去不复返

  2005年1月21日,付先生和陈小姐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领完结婚证后,陈小姐忽然间向付先生要9000

元钱。

  出于信任,付先生毫不犹豫地就把钱给了新婚妻子。出人意料的是,陈小姐拿着丈夫的9000元钱一去

不复返了。付先生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

  本版撰文/实习记者袁艳

  离婚原因排行对比

  2006年

  1.家庭生活琐事

  2.草率结婚草率离婚

  3.性格不合

  4.经济矛盾

  5.其他(家庭暴力、性生活不和谐、不良嗜好等)

  2005年1.外遇2.家庭暴力3.经济矛盾4.性格不合5.其他(婆媳关系、性生活不和谐等)

来源:法制晚报